115 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單獨招生簡章 (學士班及碩士班) 【2026 年9月入學】
115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單獨招生重要時程表
| 項目 | 第一梯次 | 第二梯次 |
|---|---|---|
| 簡章公告 | 2025/10/15 | 2026/3/16 |
| 網路報名(含資料上傳) | 2025/11/5 10:00 | 2025/12/5 24:00 |
2026/4/6 10:00 | 2026/6/5 24:00 |
| 公告正、備取生名單 (配合電子郵件通知) *若教育部及僑務委員會提前或延後函復申請人身分資格,將另行公告放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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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8 前 | 2026/8/3 前 |
| 正取生回復就讀意願、備取生回覆 遞補意願 *請依時限填寫意願,否則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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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8 10:00 | 2026/2/2 17:00 |
2026/8/3 10:00 | 2026/8/7 17:00 |
| 公告正式榜單(確認入學名單)
*確認正、備取生就讀意願,即公告正式榜單,海外聯招會將不再予以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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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4 前 | 2026/8/14 前 |
| 寄發錄取通知書 | 2026/2/13 前 | 2026/8/21 前 |
| 正式入學 | 2026/9 | |
| 以 上 所 列 時 間 皆 為 台 灣 時 間
※註:本表日程如有變動,以本校網站公告或相關通知為準。 ※日間部招生諮詢專線:(03)211-8999 分機 5298、5533、5299、5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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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作業說明
一、網路報名:
- 第一梯次:2025 年 11 月 5 日 10:00 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24:00 止 (臺灣時間)
- 第二梯次:2026 年 4 月 6 日 10:00 至 2026 年 6 月 5 日 24:00 止 (臺灣時間)
至校報名網站完成報名,並於期限內上傳身分證件、學歷證件及學系審查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二、申請方式:
申請學士班者,每人至多可選填 3 個志願;申請碩士班者,每人至多可選填 1 個志願,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並上傳報名表件,逾期概不受理補件。本校招生資訊僅以電子郵件方式聯絡,請務必正確填寫個人常用之電子郵件信箱,以免延誤影響自身權益。
三、應繳資料及審查文件:
- 網路報名系統:
本校國際處網頁 → 未來學生 → 國際招生專區 → 點選報名連結
- 輸入報名資料,每位考生限受理 1 份申請書。
- 上傳報名表件
- 2 吋證件照,最近 6 個月內脫帽脫口罩半身之彩色照片。
- 身分證明文件
- 僑生: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如僑居地身分證或護照、中華民國護照暨僑居身分加簽)
- 港澳生:港澳護照與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境外連續居留之原始證明文件(無出入境紀錄者免附),在大陸地區出生者,另需檢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港澳護照與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外國護照、境外連續居留之原始證明文件(無出入境紀錄者免附),在大陸地區出生者,另需檢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 學歷證明文件 (非中、英文之外語證明文件需翻譯成中文或英文,並經臺灣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或經僑務委員會指定之保薦單位核驗)
- 學歷證件
- 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當學期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需加蓋學校戳章。至遲必須在入學前(2026 年 9 月)取得正式畢業證書,繳交本校審查,否則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及入學資格。
- 申請學士班:已畢業者,繳交中學畢業證書影本。
- 申請碩士班:已畢業者,繳交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 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提供最高學歷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歷年成績單 (請註明該校所在地及學制年限,含學校戳章)
- 應屆畢業生:繳交歷年成績單依申請學系要求提供含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及排名百分比。
申請學士班:中四至中六或高一至高三成績單
申請碩士班:大學歷年成績單
如尚未取得當學期成績,得附該學期成績單,但入學前須交驗證後之正式歷年成績單,未完成者將撤銷錄取及入學資格。 - 中五/專三學生:繳交最後兩年成績單(中四、中五)。
- 已畢業學生:繳交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含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
- 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繳交最高學歷肄業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
- 應屆畢業生:繳交歷年成績單依申請學系要求提供含學業成績總平均名次及排名百分比。
- 學歷證件
- 學系審查項目:分為「應繳資料」和「選繳資料」
- 審查資料以最高學歷修業期間為限。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得獎紀錄、專題成果、專業證照或語文檢定證明、學校幹部等。
- 資料非屬中文或英文版本者,必須翻譯成中文或英文;如資料超過兩項以上,請編制目錄並合併成一個 PDF 檔。
- 因應學生上課及實習需要,應繳資料包含中文能力證明,請依各系(所)要求提供證明。
- 報名資格確認書、切結書、檢核表
- 僑生
- 身份及學歷資格切結書 (附表一)
- 國內單招學校辦理華僑身分認定初審檢核表 (附表三)
- 港澳生、港澳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 香港或澳門居民報名資格確認書 (附表二)
- 身份及學歷資格切結書 (附表一)
- 僑生
四、注意事項:
- 本項招生以資料審查方式進行,必要時得採通話或視訊方式。
- 所有報名表件除證件照外,其餘請以 PDF 檔上傳,須於報名截止前上傳至系統,若資料上傳不完整,視同申請資格不符,不進入實質審查。
- 所繳之各種文件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予以退還。
- 為確認您的身分資格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您的部分個人資料將由本校傳輸到僑務委員會、教育部、內政部移民署、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提取您的出入境紀錄,並由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僑務委員會進行僑生及港澳生身分審查。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臺灣地區、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僑務委員會、內政部移民署所在地、本校各單位(含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及旅遊平安險投保公司。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僑務委員會、內政部移民署所在地、本校各單位(含行政單位、教學單位)及旅遊平安險投保公司。
- 申請人上網報名並經本校核實資格符合者,即表示同意提供相關資訊供事務人員查核、公告錄取名單即錄取後轉入本校學籍系統。
- 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冒用等不實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其錄取及入學資格;已註冊入學者,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有關修業證明;畢業後始發現者,撤銷其畢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其學位證書;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簡章內容依本校國際事務處最新公告資訊為主)
